民企调研报告

时间:2023-01-21 07:33:57
民企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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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调研报告1

目前,非居民企业预提所得税税收征管在税收政策上及日常税收执行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和难点,给税收征管带来一定压力。

一、税收政策上存在的几个难点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界定难.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此条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比较难于掌握。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企业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在实际操作中当企业未按规定列支成本、费用也未支付时是否要扣缴。又如:离岸股权转让往往采取“一次合同,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结算。那么,如何确认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相应的税款缴纳时间?是按合同签订后第一次付款时间、被投资企业股权变更时间还是按每次实际付款时间?况且在实际经济往来中,很多支付形式是非货币形式,如非居民通过实物或者劳务形式取得技术使用权的回报、关联企业之间的债务重组等,对于此种情形,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存在一定困难。

2、预提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界定难。

⑴收入确定难。《税法》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三 ……此处隐藏17374个字……企业经营灵活,规模小,流动性大,从业人员成分复杂,员工素质参差不齐,给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三是档案宣传、制度监管不到位。档案部门对民营企业在档案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及时的了解与解决,民营企业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遇到困难不知找谁解决,致使档案部门和民营企业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很难实施有效的互动和联系。

三、对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增强民营企业主的法制意识。档案部门要大力开展《档案法》和《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改进宣传方式和方法,增强民营企业管理者的法制意识,使他们认识到建立和管好档案的重要意义,认识档案的潜在效益和长远价值,从而自觉做好企业的档案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二)以点带面,逐步规范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目前我市民营企业数量众多、规模不一,档案管理相对滞后,给监管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建议档案部门抓重点监管。先在规模较大、技术含量较高的企业试点,规范一批重点企业的档案工作,及时推广霍山源牌的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动民营企业的档案工作规范化。

(三)立足服务,加强档案业务指导。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是一个新课题,建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针对民营企业的特点,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把工作的重心转到服务上来。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指导,协助企业搞好档案工作。不强求企业档案机构的级别、设施设备、人员数量和保管条件,以企业档案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最大前提。通过规范建立档案,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发展。

(四)相关部门协调一致,形成工作合力。民营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牵涉多个部门,建议档案部门牵头,并做好协调工作,加强与经委、商务、工商联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民营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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