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在当下社会,承诺书对我们的作用越来越大,承诺书仅是一方的声明及义务性的认可,其法律效力与合同是不同的。还是对承诺书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1
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规范自身教学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本人向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即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 55号令),严格执行教育局关于在职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在社会上的各种培训、辅导机构中兼课。
五、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本人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和社会监督,如因参与有偿补课被查处,本人自觉接受组织的.处理。
承诺人签字:
20年9月
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2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师德是教师的立身之本。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拒绝参与有偿补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嘉兴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的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二、关爱每一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努力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义务辅导,减轻学生负担,认真备好、上好每一节课,全面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
三、不接收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不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不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含车库)进行有偿补课,不在校外办学机构中从事学科类教学,不以父母、子女、家属或亲朋好友名义办班,参与教学或管理,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坚决杜绝有偿补课行为,若有违规行为,愿接受相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签字:
20xx年10月30日
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3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教书育人是我的神圣职责。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的规定,我向师生、学校、社会郑重承诺:
1、不组织、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2、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不向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提供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4、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或培训机构有偿兼课。
如有违反上述“四不准”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我愿意接受学校及组织:
(一)通报批评。
(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等的资格。
(三)当年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扣完3个月绩效工资。
承诺人:(签名)
20xx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