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承诺书合集七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并使用承诺书的人越来越多,承诺书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权利,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承诺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单位承诺书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11.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呼和浩特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2.凡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分别签署本承诺书。依法分包的桩基、钢结构、建筑幕墙、门窗、外墙外保温等工程的施工企业不再单独签署,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各填报单位对签署的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3.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质量责任人员,要按规定程序履行变更手续,并在本承诺书中明确记录。
4.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参建责任单位留存;一份在建筑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向备案机关提交一份;一份与工程技术档案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5.建筑 ……此处隐藏3941个字……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6、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 降低工程质量。
7、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8、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9、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对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履行监理单位职责。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建设单位留存。
建设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7华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是XX华景 居 轩 号业主,现本人准备自行负责或者请少量临时工协助本人对拥有的单元/商铺进行室内二次装修,所以不能向贵处提供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现本人郑重承诺,本人承担由上述原因引起的全部责任,包括装修质量责任、施工安全消防安全及施工现场的管理责任,若本人拥有之单位因室内二次装修引起对公共场地、公共设施设备、其他业户单元以及小区内业户或其他人员产生不良影响、损坏或伤害,本人自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业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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